9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保险资金可以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设立的债转股投资计划;而通知第三条第二项具体说道,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投资的其他资产包括合同约定的存款(包括大额存单)、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银保监会认可的资产。
从这个角度讲,未来保险资金可间接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早在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门就制定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并自2020年8月3日起正式施行。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中详细说明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是指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主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机构债券、同业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
保险资金或可间接投资标准化票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中提到,其他债权类资产被认定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应当同时符合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五大要素,而标准化票据同时符合以上五项,同样属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票据资产的投资者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发布的政策看来,中央银行票据、ABS、ABN、ABCP和标准化票据都可被险资入驻的债转股投资计划投资,进一步增强票据融资功能,同时,也有利于拓宽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渠道,更好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功能。